宁波一地代表称离婚“冷静期”等致外来人口离婚案增多,官方答复

澎湃新闻   2023-07-10 16:00:54

原标题:宁波一地代表称离婚“冷静期”等致外来人口离婚案增多,官方答复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资料图片)

据浙江宁波镇海区政府网站7月7日消息,宁波镇海区政府办公室近期答复区第十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毛海霞代表关于“离婚案件相当一部分涉及外来人口家庭,建议进一步关注外来人口婚姻家庭纠纷”的建议称,将加强普法关爱服务,深化调解工作机制,夯实纠纷调解队伍,强化智慧司法应用。

毛海霞代表称,近年来,镇海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涉及外来人口家庭。以澥浦法庭的统计数据为例,2021年澥浦法庭共受理离婚案件57件,其中夫妻双方暂居镇海区的外来人口离婚纠纷数量有22件,占离婚纠纷案件数量的38.6%。2022年澥浦法庭共受理离婚案件35件,其中夫妻双方暂居在镇海区外来人口离婚纠纷数量有22件,占离婚纠纷案件数量的62.86%。

通过调研分析,外来人口婚姻家庭纠纷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因此前疫情原因和经济原因大多不愿回原籍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而且由于《民法典》新设立了“冷静期”制度,回去还无法一次性实现离婚。因此在暂住地法院办理离婚成为外来人口离婚方式的首选。二是外来人口家庭在暂住地一般都是以“小家庭”形式生活,生活圈子相对处于“陌生人”社会之中。夫妻矛盾发生后,并无来自其他亲朋好友看法的顾忌和压力,也无亲朋好友参与调解。在夫妻矛盾无人劝解的情况下,导致直接成讼的概率增大。三是经诉讼过程中调解或者经法院在正式立案前委托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和好的比例相对较高,调撤率达到48.8%,这也表明外来人口离婚纠纷的调解余地很大。

毛海霞代表建议:一、外来人口暂住的村或社区多关注外来人口家庭生活情况,特别是以“小家庭”方式单独生活的,要建立定期跟踪了解夫妻关系的相关机制。

二、村、社区或者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经常组织外来人口家庭的联谊活动,让外来人口“结亲”“结对”,在生活中相互了解、相互扶助、相互关照,形成小范围的“熟人社会”。夫妻矛盾发生后,能有亲朋好友迅速参与调和,以减少夫妻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三、加强外来人口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要建立外来人口家庭矛盾发生后第一时间发现、关注、疏导并介入调解的相关机制,发挥纠纷“灭火”第一时间效应,防止矛盾扩大和严重激化,尤其防止夫妻关系因诉讼而产生彻底僵化,以致不可回转。

对此,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答复称,关于进一步关注外来人口婚姻家庭纠纷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普法关爱服务。加强《民法典》等与婚姻有关的政策法规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开办婚姻家庭专题辅导讲座,讲解婚姻家庭的各个阶段和每个阶段中的重要角色转换,如何处理好婆媳关系、亲子关系、两性关系、家暴现象等话题,帮助更多群众学会经营婚姻,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针对妇女群众关心的涉及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健康疏导、社会公德教育,协办法律援助等关爱服务。

二、深化调解工作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大阿姐”调解工作机制》,创建“大阿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提供婚姻家庭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纠纷调解、法律咨询、心理咨询、婚姻指导、家教指导等服务,明确村社“大阿姐”调解工作职责和受案范围,及时排查、就地化解网格内的婚姻家庭纠纷,探索构建网格微家、妇女议事站、“阿姐说事”等模式,随时随地跟踪了解化解婚姻家庭纠纷。计划覆盖全部村(社区)覆盖,重点建设50家,

三、夯实纠纷调解队伍。按照专兼并重的原则加强“大阿姐”队伍建设,“专”即专职人员:2名妇联干部、2名专职调解员,“兼”聘用部分专业人士:2名金石榴职业女律师、1名心理咨询师等,多渠道吸纳调解力量,并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多种方式,努力使调解员达到“四懂”和“四会”,即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调解技巧、懂群众心理;会预防、会调查、会调解、会制作调解文书,不断提升调解员的基本技能、工作规范和整体实力。2022年来,全区各级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1391件,其中离婚调和920件。

四、强化智慧司法应用。持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化镇海区婚姻登记处共享法庭服务站等智慧司法应用服务功能,与人民调解员建立诉调衔接机制,助力和美家庭建设,逐步形成与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妇联、民政局、公安等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实现调解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加大调解分流力度,做好在法律指导方面的有机衔接。围绕“法润梓荫”全员行动和“阿拉e法官”下沉,依托家事行业组织,优化内外资源配置,完善特色“共享法庭”建设,实现村(社区)“共享法庭”全域覆盖。